mobile28365-365(通知)
【2016】第60号
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奖获奖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现对我校在大学生实践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此次实践创新成果奖获奖教师将给予经费奖励,奖励金额见附件。奖励经费使用范围限图书、材料、差旅,请获奖教师于2016年11月10日前携票据以及公务卡小票、预约报销单等报销材料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219办理相关手续,按财务处有关规定到财务处报销。
附件: 北京服装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奖获奖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