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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务处评价办 | 发布日期: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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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24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中心: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183号)要求,学校现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前十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表彰奖励
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拟表彰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80名,我校推荐名额1名。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1.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2.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15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3-2015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其它条件请参照《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四、评选方法与申报材料要求
1.评选方法: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后向学校推荐,各部门推荐名额为1名。学校将采取评审文字资料、现场授课演示和专家会议终评等方式最终确定出我校参加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的候选者,推选出的候选者将按照北京市教委要求填报《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
2.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59日下班前将推选出的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请各位候选人准备以下个人资料:
1)个人简历: 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主要对候选人个人从教经历、主要社会兼职等其它有关情况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2)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主要对候选人在从教过程中的先进事迹进行凝炼概括,尤其是候选人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中的成绩与感人事迹。
上述个人资料的纸质版于511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监控办公室,并请各位候选人准备好15-20分钟的现场观摩课,现场授课演示环节暂定于512日举行,具体讲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基础实验楼231房间。联系人: 张颖,联系电话:64288223
 
附件:
1. 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6日